| 我市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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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3 09:03 文章来源:淮北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日前,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我市制订出台了《淮北市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并联审批暂行办法》。该办法将行政许可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按时序、顺序审批的事项,改为分阶段同步审批。办法实施之后原先的50项审批将归为四个大类,办结时间将缩短70%。
对在我市投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所有行政许可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办理:在建设项目立项预审阶段,由发改委牵头,市环保、规划等部门同步审批办理在建项目立项及开展前期筹备工作所需要的相关审批手续;在选址规划阶段,由市规划局牵头,国土、环保、消防等部门同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在项目用地审批登记和建设施工阶段,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建委也将分别牵头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并联审批工作制度,《办法》对无故缺席并联审批协调会或未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单位和部门,实施缺席默认制和超时默认制。相关单位和部门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办法》规定,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相互推诿、刁难行政相对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已进入并联审批程序的项目,将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管理,电子监察系统将对项目审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市目标办、优化办将把各单位实施并联审批的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评比中。对在实施并联审批事项过程中效率低下、超时办结等行为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或行政相对人投诉经查实2次以上的单位,将按照《淮北市市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