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统计局统计,今年1—7月份,我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5417.5万元,同比增长17.9%,增长率比1—6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7月份当月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867.3万元,同比增长19.9%。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市和农村消费品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月份城市实现零售总额实现417908.3万元,同比增长18.2%,增长率比1—6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7月份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1848.8万元, 同比增长20.6%。1—7月份,县及县以下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 157509.2万元,同比增长17%,增长率比1—6月份增长0.3个百分点。其中,7月份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018.5万元, 同比增长18.3%。
二、批发、零售贸易业。1—7月份,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8552.4万元,同比增长16.2%。其中,7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526.9万元, 同比增长18.1%。
三、住宿餐饮业和其他行业。1—7月份住宿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307.3万元,同比增长28.7%。其中,7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67.5万元,同比增长25.3%。1—7月份,其他行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57.8万元,同比增长10.3%。其中, 7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