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情况
销售数量:截止到7月31日,我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1165台,按地区分,濉溪县10260台,相山区7689台,杜集区1620台,烈山区1596台。按实物分,冰箱12124台,彩电3735台,洗衣机2908台,手机392部,空调1671台,计算机272台,热水器62台。
销售金额:截止到7月31日,我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022.77万元。按地区分,濉溪县1908.27万元,相山区1502.20万元,烈山区313.23万元,杜集区299.07万元。
全市平均每万户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643.3台。相山区3661.4台,濉溪县464.3台,杜集区506.3台,烈山区290.2台。
二、补贴情况
截止到7月31日,我市农民家电下乡产品已经补贴13702台,占已经销售数量的64.7%,已经补贴金额337.51万元,占应补贴金额的64.5%。其中,濉溪县补贴数量8679台,金额213.86万元;烈山区补贴数量2488台,金额62.24万元;杜集区补贴数量1580台,金额38.46万元;相山区补贴数量955台,金额22.93万元。 |